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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综合办 [发表时间]:2015-10-10 16:39: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了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多渠道选拔优秀人才,学校决定从2016年开始实施优秀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以下简称“优研计划”)。现将“优研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优研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优研计划组织与管理工作。各学院(部)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导师等组成的“优研计划”工作小组,负责优研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实施原则

“优研计划”通过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及相关的政策支持,在保留本校优秀人才的同时,积极吸引其它高校的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我校攻读研究生,以进一步提升我校整体研究生生源质量。

“优研计划”的选拔在注重学生一贯表现的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及潜在能力的考查。

经过各学院(部)专家组考核通过,获得我校“优研计划”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只要初试总分及各科目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即予以录取。考生无须再次参加复试,考生最终复试成绩为“优研计划”中的考核成绩。

三、面向对象

“优研计划”面向对象为2016年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生本科生,具体包括:

1.学习成绩优秀的高水平大学学生:

(1)“985”、“211”工程建设高校申请者,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成绩合格;

(2)非“985”、“211”高校申请者,本科所学专业为所在高校的博士授权学科,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成绩合格且排名须在所在专业的前40%;

(3)非“985”、“211”高校申请者,本科所学专业为所在高校的硕士授权学科,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成绩合格且排名须在所在专业的前30%。

2.具有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的申请者,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等;

3.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申请者,有高水平论文、专著、专利等。

四、学业奖学金设置

1、符合申请条件且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985”、“211”工程建设高校申请者,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为18000元/生;

2、符合申请条件且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非“985”、“211”工程建设高校申请者,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为13000元/生;

3、符合申请条件且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学科竞赛获奖申请者和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申请者,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为10000元/生。

“优研计划”学生的第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审核及复试程序

1.院(部)审核

(1)10月9日前,各学院(部)将本院(部)的“优研计划”工作方案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优研计划”工作方案以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基准,并对学科竞赛获奖、专业能力突出等方面加以界定。

(2)10月30日前,各学院(部)对申请学生填写的《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申请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界定。申请学生的成绩单及排名是指本科前六个学期成绩及排名,并以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证明为依据。

2.复试考核

11月20日前,各学院(部)组织复试考核。复试内容要与学校统考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相同。各学院(部)“优研计划”工作小组根据复试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并将《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汇总表》(见附件3)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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