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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陕西省第二届研究生 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参展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综合办 [发表时间]:2015-10-10 16:40: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二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的通知》精神,为了充分展示我校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引导和激励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现面向各院(部)征集参展成果(以下简称成果)。

一、申报要求

1.成果主要完成人须是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或应届毕业研究生;

2.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充分体现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成果按工科、理科、文科三个类别申报,申报范围如下:

(1)工科、理科类

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高水平学术论文(含录用)、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2)文科类

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等。

4.申报材料翔实,文字表达准确。

5.陕西省首届创新成果展暨成果洽谈会获奖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研究生(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所在院(部);

2.院(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并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填写推荐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代表学校参展成果并上报;

4.组委会对上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聘请相关学科专业专家,对相应类别参展成果进行评审。

5.省学位办公布获奖成果并予以表彰。

三、名额分配

1.在综合考虑陕西省第二届创新成果展申报要求及各院(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各院(部)推荐名额进行了分配。

2.各院(部)推荐参展成果数不得少于下达名额数(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

3.高水平成果较多的院(部)推荐名额可适当增加。

四、提交材料要求

1.请各院(部)于2015年9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xw@xsyu.edu.cn):

(1)申报书纸质版及推荐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五份),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单独装订;

(2)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院(部)公章,按推荐顺序汇总)。

2.入选参展成果须继续完善材料,包括参展成果实物、宣传展板及宣传视频等,将另行通知。

五、奖励

1.创新成果展按类别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一等奖评选比例为20%,二等奖评选比例为30%,优秀奖若干。

2.省学位办和学校将对获奖成果分别予以表彰奖励。

4.院(部)推荐的其他作品(未参展作品)可参评“研究生学术月优秀成果”。

六、相关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参赛动员及参赛成果的征集预备工作,鼓励和引导研究生积极参与,所提交的申报成果应能充分体现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

2.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学术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成果推荐排序表

附件3:陕西省第二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成果推荐名额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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